煤炭保供须加强长协合同履约
时间:2020-07-21来源:中国煤炭报作者:宣传部点击数:
7月9日,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能源迎峰度夏工作。在煤炭保供方面,会议提出四项重点工作,其中第一项就强调,“深化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合同签约比例,充分利用信用手段加强履约监管”。
结合疫情发生以来的供需形势分析,今年迎峰度夏的煤炭保供问题,主要不在生产端,而在消费端,是下游企业缺乏签订长协的积极性,“用了煤又拖着欠款”。在7月15日举办的煤矿智294俄罗斯专享会登录技术创新论坛上,国家发改委煤炭司司长鲁俊岭表示,煤炭行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坚决到位,为保障全国能源稳定供应作出了突出贡献。他指出,到2月末,煤炭日产量就基本恢复到往年同期水平,支撑了全国统调电厂煤炭库存可用天数始终保持在20天以上,最多达到28天,处于历史高位,发电、冶金、建材、化工以及取暖用煤都得到了充分保障。“这是煤炭企业干部职工无私奉献的结果。”鲁俊岭说。尽管煤炭企业奋力保供,但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下降,加之煤炭进口大增,今年前5个月,吨煤价格一度跌破500元大关,煤企再次陷入困境。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利润同比下降了31.2%,降幅比前4个月扩大4.2个百分点。煤炭价格快速下跌,致使市场煤价跌破长协煤价后出现倒挂现象,部分客户以各种理由不兑现长协合同,合同履约率严重不足,按进度执行长协合同变得愈加困难。必须承认,自2017年推行以来,煤炭中长期合同机制对于稳定煤价和供需关系,发挥了重要的“压舱石”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签约不规范、履约不到位等问题。部分客户将煤炭需求转向现货市场,拒绝签订中长协合同,对煤炭企业销售秩序造成较大影响。一些缺乏契约意识的企业,为了一时之利,甚至做出毁约的短视行为。用户违约或拒不签订长协合同的行为将严重冲击中长期合同机制,不利于煤炭上下游产业链的平稳运行。当企业市场信用失灵时,相关部门不得不“出手”力保市场运行。国家发改委前不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根据部署,经产运需三方自主协商一致并核实确认的20万吨及以上的电煤中长期合同和10万吨及以上的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用煤中长期合同,被列为2020年重点监管合同。上述通知强调,各有关方面要切实增强诚信意识,认真履行已签订的中长期合同。产运需各方要按照均衡原则将中长期合同分解到月,合理安排发运、接卸计划,保证季度履约率不低于80%,半年及全年履约率不低于90%。目前,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建立了诚信履约保障平台,2020年重点监管合同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国家发改委将组织有关行业协会等单位,对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按季度进行核实,对信用记录进行通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说到底,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希望煤炭上下游企业在每一轮市场波动中,始终保持客观理性的态度,共同维护煤炭中长期合同机制“行稳致远”。相信随着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随着国有企业重组不断推进,煤炭上下游必将迎来合作共赢的发展局面。(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