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通过窑煤集团公司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效益指标。经窑煤集团公司2020年1月3日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科队级以下人员按照责任书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在岗职工兑现范围
2019年所有在岗职工(不含各单位责任书兑现内人员)。
兑 现 标 准
1.井下采掘职工全年兑现1200元,月度兑现100元;井辅职工全年兑现1080元,月度兑现90元;地面职工全年兑现960元,月度兑现80元。
2:一般管理人员以地面职工兑现标准为基数,按以下兑现系数考核兑现,其中:高级职称1.4倍,中级职称1.2倍;工人技师按所在岗位兑现标准为基数,按以下兑现系数考核兑现,其中:高级技师1.4倍,技师1.2倍。
考 核 兑 现 要 求
1.兑现实行按月计算,与个人月度出勤挂钩。采掘职工达到18个工日、井辅职工达到19个工日、地面职工达到法定出勤工日数的,按满一个月计算兑现。职工公休、节日放假按出勤日计算。
2.职工本人月度有一般以上“三违”的,当月不予兑现。
3.受行政及党内处分人员,处分期间扣减2个月兑现。
4.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当月全部在岗职工不予兑现。
5.工伤医疗期人员在医疗期间视为出勤,按上述规定考核发放。
6.病假人员当月达不到出勤规定的不予兑现。
兑 现 方 法
1.在岗职工2019年经营承包个人兑现金额=(按本单位本工种月度兑现标准×2019年度集团公司对各单位责任书预考核实际得分%×2019年度各单位对队(车间、部室)责任书预考核实际得分%×符合奖励的个人出勤月数×个人职称系数)-扣减金额。各单位对队(车间、部室)责任书考核得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
2:各单位以2019年12月末职工人数为准考核造表。集团公司各单位调动人员,由原单位出具出勤证明,现单位负责考核兑现。
发 放 要 求
1.所有在岗职工按本单位2019年度责任书考核实际得分比例和职工本人全年各月度实际出勤考核造表发放,享受责任书兑现的管理人员不发放,不得重复兑现,若发现重复兑现,追回发放金额,追查审核、发放、造表相关人员的责任。
2.各单位、机关各部室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室、的考核兑现办法,兑现办法与劳动贡献、出勤、日常工作表现等挂钩考核,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兑现办法提交单位班子会议或部室研究后执行,因分配不公造成职工上访的按照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3.本次兑现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负担。
4.造表及发放时间: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造表、汇总,财务部负责发放。职工兑现发放时间2020年1月17日以前。